你被举报了!才两周,南宁交警就收到2028条违法举报信息
12月1日,南宁正式实施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》。【查看此前报道点这里】截至12月14日,南宁市交警部门共接收到市民举报的信息2028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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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5日,南宁交警部门对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审核,并对审核通过的12月1日至5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进行了信息公示。
据名单显示,共有桂AL8×××等45条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信息被公示。据数据分析:
此次被举报的车辆多数为南宁本地车辆。
举报违法地点最多的是桃源路,主要被举报的违法行为是“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掉头”。
其次,在东葛古城路口、北湖北路、园湖南路等道路上也有少数车辆被举报,主要违法行为是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(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)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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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对审核通过的举报,交警部门将给予30元以上的奖励,同一举报人每月最高奖金不超过600元。
但从本次公示的信息来看,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量占比不高。
交警部门在审核中发现,不少市民拍摄的照片或视频存在车号牌模糊不清、举报地点无法识别、举报行为不在有奖受理范围内等情况,不能满足法定的证据要求,因而无法获得审核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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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交警提醒广大交通违法举报参与者,针对当前南宁市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,现阶段主要受理四类有奖举报信息。今后随着城市交通环境的变化,交警部门将对有奖举报的范围适时作出调整。
有奖举报信息有四类
1.城市工程运输车辆(泥头车、沙石车、水泥搅拌车、吸污车等)闯红灯;
2.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(俗称“加塞”,正常并道应交替通行的除外);
3.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掉头(如跨越中心实线掉头);
4.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(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)。
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王艳群
值班编委丨罗 锐
值班主任丨唐海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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